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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发文强调:中药饮片必须购自GMP厂家

      针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进展缓慢的现象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,中药饮片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必须从具有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饮片。

      按照国家药监局有关规定,从今年1月1日起,所有生产中药饮片的厂家都必须通过GMP认证,未获得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企业一律停止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。但到目前为止,GMP认证的工作却似乎进展得不太顺利。记者昨日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的数据库,看到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厂家数目共有473家。虽然比去年10月份时候的300多家增加了100多家,但和全国1100家的总数相比,通过认证的企业还是不到50%。

      据悉,有不少通过GMP认证的饮片生产企业担心,药企投入大笔资金进行GMP认证,但是很多没有通过认证的饮片也在市场上销售,这使得GMP认证的优势完全无法体现。业内人士指出,这也是企业认证的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。

      对此,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,中药饮片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必须从具有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、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饮片。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,必须要求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《药品GMP证书》复印件。但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购进的未获得药品GMP认证企业生产的饮片,可以继续销售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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